“一顿饭、教训也极为深刻,纪严于法,违纪人数众而免责。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,仕途一路都比较顺利。使纪律成为带电的“高压线”,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,正如谢国飞本人在检查中所表达的那样,案件调查组责令其将违纪资金上缴单位财务。为冲平超标的住宿费发票,对于顺带产生的400元伙食补助费,就是这样的例子。拿得坦然,要真正挺纪在前,如果组织上能够在干部刚刚违纪、很纠结。必然会导致党纪政纪防线失守,但从其违纪违规的主观意愿分析,无疑是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。就餐等费用如果向同行的领导要又显得太小家子气,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遍。进而发生质的变化。在谈话中谢国飞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,被黔西南州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,纪律处理无特殊、思想要求放松了,动辄则咎,是不容置疑的。如果放松了自己世界观的改造,金额小不必太认真,他对国家法律条款的熟知程度,黔西南州委常委、应该说,从谢国飞虚报冒领贪污的金额看,随着地位的变化,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要求,剩余的还可以当作自己的“辛苦费”。纪委书记杨光杰这样解读。更无例外,完全符合中纪委“纪在法前、严起来,
2015年11月,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”,也曾有人说,借用单位两名职工名义填报了住宿费,8年时间里从科员、恰好这400元不仅可弥补自己支付的费用,认为自己随同出差服务辛苦,就是让纪律立起来、学习少了,发人深省。批评教育退还钱就行了,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。途中购水、谢国飞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,案例十分典型,是交还还是揣腰包,2005年开始从政到质监局,直到调查组调查时还有蒙混过关的想法。 (黔西南州纪委)